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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购房过程中,关于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经常出现。在本网购房指南频道中,时常有人咨询关于楼顶空间的使用问题。到底能否用楼顶空间建设私家空中花园,单独享用?在此,笔者就日常购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以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那么,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更属于区分所有人所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支配。即使是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这个约定也不能对抗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
可是,当前一些房产商以赠送楼顶花园作为促销手段的现象十分普遍,从而构成了对其他购房者楼宇楼顶使用权的侵害,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目前,多数建筑因楼顶屋面归顶层业主使用,通往楼顶的通道加装了防盗门;也有的建筑顶部属复式结构,通往楼顶的通道设在顶层室内供一家使用。如此通道不畅或堵塞,一旦发生诸如爆炸、火灾等突发灾害,业主们将由此失去顶部的避难逃生道路,危急关头势必酿成灾难。
在此,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留意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屋顶平台,它不仅是下层单元的“盖”,还是整栋房屋的“顶”,而且平台上半部分及其上部空间不属于下层单元,具有整栋房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属性。从结构上分析,屋顶平台是房屋建筑最上层的外围护构件,起着覆盖,遮风挡雨、排除雨水积雪和保温隔热的作用。此外,屋顶平台在风力等自然力的作用下,还具备一定的承重作用。从功能上看,屋顶平台是整栋房屋的屋顶,对整栋房屋的消防疏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必须的消防安全通道。
所以,从所有权的角度出发,商品房在未经出售之前,房屋归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出售之后,归房屋受让的业主所有。因此,开发商不可能成为屋顶平台永远的主人,它终究是要将权利让渡给全体业主的,在此情形下,他就无权对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加以处置,甚至将屋顶平台使用权当成是一种商品加以买卖盈利。所以,开发商“买顶层送屋顶平台”属于无效条款,购房者一定要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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