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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的房屋(自己家建的平房,带院子)要被拆迁了,评估完后,发现评估报告中没有涉及土地转让的问题,没有土地转让费。只有对房屋本身的赔偿费。
请问房屋拆迁给土地转让费吗?
注:《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齐全。 |
您好,根据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对于土地转让费的问题依据各个区域政府部门管理制定,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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