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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别人手里买到新二手房,在售楼部交了2%的手续费后办理了合同变更,但收房时售楼处已把两证一书交给了原房主,原房主说丢了,所以售楼部不再给我发两证一书.请问,这两证一书在什么时候用,没有它房子维修怎么办?我是否能要求售楼部给我补发? |
您好,1、通常所说的“两书”一表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是为了使购房者更好地了解使用住房及室内设施而制定,主要内容为房屋如何正确使用的说明,《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注明商品房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依此标准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交房时开发商提供两书一表证明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您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您可以找原来的业主协商要回,以备了解房屋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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