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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的集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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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过渡时期的集资房房产证怎么办?
  时 间: 2008-06-15 18:20:00
  内 容: 我们是原来邕宁县某单位的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126平米,2005年交房,正在办房产证时,原来的邕宁县划分为南宁市的两个城区,停办了。现在要办房产,怎么办,费用听说要几万元,是吗?请帮问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晓房』回复
您好,集资房按出资比例分为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部分集资拥有部分产权,也就是说与单位共同拥房屋产权。如果您全额集资,在单位拥有合法的手续下,则您同样可以取得房产证。在西安,2007年7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通告》。8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实施方案》,西安市市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持相关资料到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房产证。目前关于南宁市与邕宁县的集资房信息有关规定暂不了解,我们会继续了解。您也可以拨打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室中心产权管理科的电话“5655678”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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