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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在吴江有购套住宅,要今年8月底前交房,因工作调动,所以想将房子卖了,购房时售楼处开具的是首付的收据,请问我如果将此房子转售,是否可以直接更名? |
| 您好!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所以房屋交易不能通过更改合同备案的方式来进行。您如果要进行交易,需要等房产证取得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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