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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一套住房,但产权证上只有母亲一人的名字,现在父亲已经过世,我母亲想将这套房子出售,除了正常办理交易所缴纳的税费以外,听说原本属于父亲的那一半房产算是继承,虽然继承不缴税,但继承的那一半份额在出售时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税,请问是这样的吗?我们是重庆的,该房屋是我母亲的唯一房产,希望得到详细答复. |
您好,您的问题是:房屋继续,税费,交纳
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房屋赠与税收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包括继承、遗嘱、直系亲属赠与等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在取得无偿赠与的房产后再次转让时,要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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