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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二手房过户后房产证的变化对所有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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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专家好:
我购买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房产证与原房主房产证有如下不同:
1:房产证发证机关公章由原来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变更为“西安市房屋管理局”。
2:土地使用情况摘要中权属性质一项由原来的空白变更为“国有”。
请问1: 这种变化正常吗?房产证有无问题?
2:这种变化对该房屋对土地的占有权有无影响?是不是还有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合法呢? |
您好,因为管理部门名称发生的变更,所以房产证上发证机关也会随之变更,这与您的房产证没有关系。关于土地中权属性质的改变,待明日本网购房指南性价比评估小组了解后,回复给您。请您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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