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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处97年的楼,当时是单位集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为我个人所有,08年8月分由于急等用钱想买掉,可房管所不给办理过户.我想问怎么办 |
您好,您的问题是:单位集资房,办理过户
您好!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的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房管所不予以办理房产过户,是否因为你所取得的产权证不是全产权证,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没有取得全产权是不予办理过户手续的。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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