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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一套公房要卖,我可以购买吗?能买时,应注意哪些? |
您好!在我国,广义的公民包括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房屋,狭义的公房则仅指全民所有的房屋。这里的公房是从狭义上理解的。依现行管理体制,我国公房可分为: (1)直管公房,即由房产管理局直接经营管理的公房; (2)系统管公房,即政府各部门和各部门所属单位按系统自管自用的公房; (3)单位自管公房,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自有自管的公房(包括单位自建自购出租给职工居住的公房)。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建造,计划用于出售的公房,称为“商品房”,不在公房之列。
出售公房,购买公房原则上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房单位向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出售。(2)由评估员对房屋进行评估定价,经公房出售单位民主评定和上级授权单位审批后向职工公布。(3)购买房户向公房出售单位提出购房申请,售房单位对购房户提交的申请书、有关证明文书、户口簿进行审查。(4)经售房单位认定购房户购房资格后,购房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前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买卖双方凭协议书、房价评估表及有关证件送房产交易所审查后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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