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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地震,房子怀疑有下沉,谁负责找有关部门鉴定,如果是开发商,鉴定部门是否应该给物主以答复? |
| 您好,5月14日,西安市政府下达紧急通知,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全市九区四县各级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建筑安全检查。业主可先将住宅损坏情况在居委会处进行登记,然后由各区(县)政府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现场初勘,如果损坏并不影响居住安全,则由该鉴定部门直接提出鉴定结果和解决意见。如果损坏严重,则由各区(县)政府上报至市房管局,然后由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对受损住宅进行进一步检查。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反映震后灾情,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特设受理(值班)电话,业主和开发商均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建委:029—87450139、87432546;房管局(危房鉴定中心):029—87617785;市政委:029—87450612。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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