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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土地使用年限?  
  留言人:
  主 题: 按揭?土地使用年限?
  时 间: 2008-05-07 15:12:00
  内 容: 主持人,您好:这个栏目开办的非常棒!请问土地使用权50年是什么意思呢?那如果到期会产生什么影响呢?还有办理按揭如果提供夫妻双方的证件,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呢?还有是否两个人在本次按揭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是不是两个人都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等贷款呢?非常感谢!!!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晓房』回复
您好,购房时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标注的期限就是该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购买后房屋的产权是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根据宪法,国家如果因为某种需要征收您的房屋,是需要根据规定给您补偿的。需要办理按揭贷款,则合同上一般只能签订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一个人的姓名。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作双方共同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进行公证。
   根据07年12月11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其中“其他”也包括了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这种情况。也就是说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所以您必须还完第一套银行按揭贷款后方可用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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