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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我购房6年以后才发放的,那么我如果要出售,税费如何计算? |
您好!您的问题是:房产证在购房6年后发放,出售房屋,缴纳税费
房屋在出售时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以下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税率为5.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卖方承担。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9月1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透露,从现在起到明年12月31日,对市民购房进行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相关税费的优惠。从西安市财政局获悉,只要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单价低于5728元/平方米,且房屋面积和容积率符合政策规定,购房契税可减半至1.5%。但此契税减半的政策并非此次出台,西安市05年6月1日起,对于普通住宅即实行契税减半的政策。2005年6月1日起,交易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2980×1.44)以下,并满足其他两个条件的住房,可按房价款的1.5%缴纳契税。非住房及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住房,不享受优惠政策。
而08年,根据新公布的住宅均价,房屋交易合同签订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的,按2007年商品住宅平均交易价格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房屋交易合同签订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按原普通住宅标准执行。
在西安市,凡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执行价格低于4290元/平方米的住房交易,即可享受购房契税减半的优惠。具体有关事项您也可以咨询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香米园93号)的三处契税直征窗口,电话87331773。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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