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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预告登记  
  留言人:
  主 题: 关于房屋预告登记
  时 间: 2008-07-04 16:31:00
  内 容: 您好,《房屋登记办法》7月1日实施,我刚买了一套现房,还没有房产证,请问我应如何办理登记,应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无忧』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是:房屋登记办法,预告登记,房产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西安目前并没有相关的细则等出台,具体在申请登记的细节方面,本网会进一步了解,并适时通过本网告知给各位网友。您也可以随时关注本网相关专题“聚焦《房屋登记办法》”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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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房屋需要登记吗? [2008-04-15 0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