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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我们是华鑫学府城一期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我们应该于2008.12.31日收房,可是最近在西安市房管局网站上的抵押公示发现西安建大科教产业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西安市商业银行城南支行,http://xafgj.gov.cn/2008/12-1/09140970172.asp,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银行?请主持人帮忙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是:华鑫学府城,城东区,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金先受偿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所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地上建筑物即在建工程也被抵押。 购买抵押房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因为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在处分抵押财产时,银行有优先受偿权。而此时购房者的风险就不言而喻了。 但以上并不表明抵押房绝对不可以买,开发商较为诚信,明确告知购房者项目存在抵押,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者购买后办理解押手续的期限,那么,这种情况下,抵押房还是可以购买的。除此以外,对于存在抵押的房产,购房者还是需要谨慎。 如有疑问,您也可咨询华鑫学府城售楼部:82629999。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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