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城中村改造房销售同商品房一样,必须五证齐全,并且符合合法上市的规定。
西安今年将启动5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在第十二届西洽会上,莲湖、碑林、未央三区拿出了26个城中村项目向社会招商。莲湖区共组织了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包括郭家口、二府庄、中堡子村、解家村、潘家村、杨家围墙村;碑林区推出了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分别为仁厚庄、南沙坡村、 皇甫庄、刘家庄、旅馆村、草场坡、祭台村、张家西村、白庙村、永宁村,其中仁厚庄、南沙坡村、皇甫庄、刘家庄签订了项目合同;未央区推介的1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分别为曹家庙村、方家村、范北村、马滹沱村、枣园村、南 河村、焦家村、湖北庄、简家村和贺家村。
据悉,这些城中村项目都已列入改造规划,由当地政府主导组织实施,通过招商合作形式进行。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利用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入正常的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体系,上市销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开发主体要合法。实施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村民个人或现有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的房屋不能向社会销售。2、所开发项目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这五证的项目才是合法的,可以购买。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