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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8月购买了广馨苑的一套房子。当时没有预售证,说是正在办理中,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因为当时说可以办银行按揭,就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说的是今年3月底交房的,可开发商确一拖再拖,到现在也还没有消息。
开发商:西安德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在:西安市浐河经济开发区酒十路与金裕南路十字向东300米。
请问,我现在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现在有种被骗的感觉。 |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遇到以下情景,购房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1、延期交付房屋。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4、不能办理产权证。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您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就可以选择退房。从您所说的情况看,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手续不全另外可能会影响房产证办理等情况,您这个时候可以选择退房,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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