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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个难题请求帮忙,我厂在2003年集资建房,由于我没有资格,只好以父母的名义集资.我有个弟弟当时问他要不要,弟弟说没钱不要.2005年我叫父母弟弟一家和我一起来住,(因为父母的房子要交回厂,弟弟一家是和父母一起住的)如今因婆媳关系闹架,弟弟一家又不想走,要我出4万元才肯走.(他说如果没有父母的名义你也得不到这个房子.父母也是这样说的)为了不伤害兄弟之情,我答应了弟弟及父母的要求,怕以后弟弟再来纠缠,我想写份协议,又不知道怎么写,是否要到公证处公正,我想让姐姐姐夫及妹妹做正是否有效. |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如果您要对协议做公证,最为保险的方式还是到相关的公证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就是最可靠的证据,仲裁、审判机关据以进行裁判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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