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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震房屋损伤  
  留言人:
  主 题: 关于地震房屋损伤
  时 间: 2008-06-15 20:27:00
  内 容: 您好,我去年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现房屋已交付,今年地震,房屋墙面产生裂缝,裂缝产生在非承重墙部分,开发商来现场看后说这是填充墙,不是主体结构问题,让业主自行修复,这样合适吗?请问这方面有哪些规定?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晓房』回复
您好,据了解,5月14日,西安市政府下达紧急通知,由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全市九区四县各级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建筑安全检查。业主可先将住宅损坏情况在居委会处进行登记,然后由各区(县)政府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进行现场初勘,如果损坏并不影响居住安全,则由该鉴定部门直接提出鉴定结果和解决意见。如果损坏严重,则由各区(县)政府上报至市房管局,然后由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对受损住宅进行进一步检查。为方便广大群众和业主反映震后灾情,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能部门特设受理(值班)电话,业主和开发商均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建委:029—87450139、87432546;房管局(危房鉴定中心):029—87617785;市政委:029—87450612。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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