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内 容: |
我去年购买新兴俊景园二期,92.4平米的户形,该楼盘于2008年5月31日开盘,在今天6月5日,职业顾问通知我们购房面积增加到95平米并要求我们在9号之前再去签订房屋面积确认协议 目前,我们只是和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6月15日才能签订购房合同,现在面积大幅度的增加(这已是第二次),让我们进退两难。请问,我们是否可以按3%房屋面积变化的规定来处理?请给点儿解决的建议?如果在交房后实测面积在增加怎么办?十分感谢!盼复!!!!~~ |
| 您好!之前是否可以您所说的面积规定来处理,仍是要看之前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协议上有没有对此的约定,如果有则可以。如果没有需要双方协商。当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您可以选择退房。假如遇到面积变化的情况您又不想退房,可以选择合同中的其他解决方式,即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最终还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感谢您的关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