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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年与云锦兴庆苑签订认购协议,并交房款,近期签订购房合同时,计费面积突然变大,但房子还是原来那么大,增加了10多平米公摊,比协议面积大12%,每套多交5万多元,请问此类问题如何处理 |
您好!关于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规划设计变更问题,《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规定。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您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查看规划证,您也可以就此事再咨询一下本网法律频道律师,联系电话:13991262068,029-87970552/0550,85260718转809。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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