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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三年前我与丈夫结婚时,买了丈夫亲戚的房子,因当时资金紧,只 交了一部分,第二年将剩余的9000送去时,人家拒绝不卖了,坚决不给过户,还称当年那个协议是假的,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打官司能胜诉吗 |
| 您好,如果当时双方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并公证,证明买卖协议是有效的,虽然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协议,但房屋所有权本身还并没有转移,购房者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仍由卖方人享有权利。就这个购房协议,对于购房者而言存在风险,认为这个协议对双方应该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您可以持买卖协议向法院提出诉讼。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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