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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的认购协议书上,我发现我没有签字(可能售楼小姐忘了叫我签),这样如果我不想买房子了,请问定金是否可以拿回? |
| 您好,由于您未在认购协议上签字,认购协议不成立,所交纳定金应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感谢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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