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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预购一套期房,但是不知道住房公积金要如何使用。 |
您好!您的问题是:住房公积金 使用
首先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六)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可以支取和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连续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之后方可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流程主要有:(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准予的贷款,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4)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5)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6)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您首先要根据您的公积金交纳情况和个人资金等情况来决定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另外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办理公积金贷款,您在购房之前也要考虑这个因素。同时,所有条件都具备之后,您要向单位或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账户金额并提出申请等。具体的办理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您的单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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