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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  
  留言人:
  主 题: 交房
  时 间: 2008-05-12 12:04:00
  内 容: 主持人:您好,我刚问您交房时他们合同当中提到“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经建设、工程监利单位验收合格”,您说还应该有密集测量,我刚问他们他们说在合同第5条有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我看了一下确实有,但那上面说是以产权正面积为准,那个政是1年才能办下来,会有问题吗?在还有其他什么问题吗?
  购房指南今日在线主持人『晓房』回复
您好,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的处理方式。合同中还应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合同未作约定的,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这要看你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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